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已纳入工作范围依法办理相关工伤保险。目前,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660万人。由于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受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动者、职业技术院校实习生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员工的工伤保障问题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类人员迫切需要工伤保险。同时,用人单位也希望通过参加工伤保险来分散工伤风险。为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1.95,探索新业态保障职工职业伤害的途径,经研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和我市实际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办法》,允许部分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单位(组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单一保险,自愿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分散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风险,从而解决部分特定员工的工伤保障问题。
2、《办法》具体包括哪些人员?
《办法》所称具体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或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可分为三类:
一是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按月享受机关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仍受聘的人员。雇主;
二是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安排年满16周岁的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一个学期;
三是通过互联网向我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平台企业注册接单,在我市提供网上送餐、网约车(网约车)、即时配送(快递)服务。我市以平台名义,不存在任何与平台合作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关于新业态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为与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接,《办法》明确,待国家规定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或我省颁布相应规定。
三、用人单位或平台企业是否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没有强迫。 《办法》明确,未与用人单位或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定职工是否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或平台企业按照“自愿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确定。原则。”
为保护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利益,《办法》还明确,任何单位(组织)不得为人员申请单一保险险种参加工伤保险。非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不得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实行单一险种工伤保险。
4.符合条件的员工、雇主或平台公司可以去哪里办理保险登记?
特定人员参加本办法单一保险类别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或平台企业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营业执照。
《办法》要求,用人单位或平台公司为特定人员参加单一保险类别工伤保险的,应当提交电子或纸质形式的保险承诺书。作出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5、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什么标准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需要缴纳费用吗?如果您因事故受伤,您应该向谁申请工伤认定?
特定人员参加单一保险类别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基准费率为1.0%,按照《杭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施办法》执行。去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自公布当年7月1日起执行至次年6月30日止。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本费率和浮动费率详见下表。
行业
类别
浮下二档
向下移动一级
基准
速度
上浮一级
浮动至二档
一
――――
――――
0.2%
0.24%
0.30%
二
0.20%
0.32%
0.4%
0.48%
0.60%
三
0.30%
0.48%
0.6%
0.72%
0.90%
四
0.35%
0.56%
0.7%
0.84%
1.05%
五
0.40%
0.64%
0.8%
0.96%
1.20%
六
0.55%
0.88%
1.1%
1.32%
1.65%
七
0.65%
1.04%
1.3%
1.56%
1.95 %
八
0.75%
1.20%
1.5%
1.80 %
2.25%
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平台公司负责缴纳工伤保险费,特定人员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特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发生事故的,应当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主体向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参保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6、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职工,因工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伤残认定与依法参保的有什么区别?
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由于参保对象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因此,申请工伤认定时不再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但新行业的职工需要提供证明(证明)他们在平台上执行配送订单任务时,在工作中受伤。
7、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何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中。也就是说,对于单一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与依法参保人员相同。
差异主要在于工伤保险基金缴费以外的部分。由于特定人员单一保险的参保人未与用人单位或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而《工伤保险条例》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的规定是以劳动关系为依据的,不直接适用于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受保护单位和职工。因此,《办法》明确,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其他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或平台企业与参保人按照相关协议协商解决。也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8、劳动者同时受雇于多个用人单位或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的,各用人单位和平台公司可以同时为同一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吗?
能。
九、用人单位或平台企业为符合条件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时,相关权利义务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或平台公司按照“自愿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相关待遇,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为消除用人单位或平台公司参加工伤保险的顾虑,《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平台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自愿为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本办法不作为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双方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关系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参加单一险种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被认定为工伤后,确认双方依法构成劳动关系的,由参保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责任。
参加单一险种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因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被认定为5级至10级伤残的,参保单位和受伤人员双方有权解除工伤保险关系。
10、参保单位和具体人员需要注意哪些责任?
(一)用人单位和平台企业办理单一保险类别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手续后,未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应缴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规定,期间办理保险登记的具体人员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工伤待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平台企业承担。
(二)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在工伤治疗期或者聘用期、雇佣协议期、服务期、实习期满后仍需要继续工伤治疗的,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继续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继续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要求支付相关福利。
(三)用人单位、平台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教育,遵守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和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并做好工伤准备。做好预防工作,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
(四)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以捏造工伤事故、伪造工伤材料等方式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依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
解释机构: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翻译:向安东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1.95 《部分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发布于:2024-11-28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