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 *** 令第7号)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租金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的规定,做好2024年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和住房选配工作,确保登记和住房选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住房供应情况
2024年,南宁市之一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共涉及25个社区440套(其中:单间335套、一室一厅93套、两室12套)和一间客厅)。 详情如下所示:
(一)奥华花园公共租赁住房一套,单间,地址:兴宁区秀香大道103号;
(2)保利·爱琴海公租房1套,一室一厅,地址:高新区秀香大道东段81号;
(3)惠民安居·东风南苑共有公共租赁住房15套,其中:单间10套、一室一厅2套、两室一厅3套。 地址:良庆区春华路14号;
(4)风铃家园共有公租房5套,均为单间。 地址为: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
(5)惠民安居·风岭南苑共有公共租赁住房38套,其中:单间24套、一室一厅13套、两室一厅1套。 地址:青秀区凤岭南路57号;
(六)富乐新城共有公共租赁住房38套,其中:单间32套、一室一厅5套、两室一厅1套。 地址:江南区知行路10号;
(7)郝庄·上贤湾共有公共租赁住房31套,其中:单间28套,一室一厅3套。 地址:江南区乐贤路16-2号;
(8)惠民安居·北湖苑拥有公共租赁住房22套,其中:单间16套,一室一厅5套,两室一厅1套。 地址为:高新区安源东路36号;
(9)惠民安居·风岭北苑拥有公共租赁住房23套,其中:单间套房20套,一室一厅3套。 地址为:青秀区大路岭路53号;
(10)惠民安居·昆仑花园共有公共租赁住房51套,其中:单间47套,一室一厅4套。 地址:兴宁区金川路5号;
(11)惠民安居·仙湖园公共租赁住房共有105套,其中:单间88套,一室一厅17套。 地址:青秀区 *** 路5号;
(12)惠民安居。 永和园公租房共有3套,其中:单间2套、一室一厅1套。 地址:西乡塘区新阳南路49-1号;
(13)惠民安居·汴阳园公租房,一套,一室一厅,地址:西乡塘区汴阳新街15号;
(14)惠民安居·可丽花园公租房共有8套,其中:单间5套,一室一厅3套。 地址为:西乡塘区安五大道20号;
(15)惠民安居·朴心园共有公租房5套,其中:一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2套。 地址:邕宁区尚吉路11号;
(16)惠民安居·金桥园公租房2套,一室一厅,地址:兴宁区江桥路22号;
(十七)康陵花城共有公共租赁住房66套,其中:单间54套、一室一厅10套、两室一厅2套。 地址:永宁区工草路11号;
(18)林里桥嘉园公租房共有14套,一室一厅。 地址为:青秀区林立桥路8号;
(十九)龙香园公共租赁住房1套,一室一厅。 地址:经济开发区白沙大道111号;
(20)融和MOCO公租房2套,单间设施,地址:西乡塘区北湖北路6号;
(21)森林度假公共租赁住房一套,两室一厅,地址:经开区友谊路48-8号;
(22)桃花源社区公共租赁住房一套,一室一厅。 地址:西乡塘区安源东路9号;
(23)惠民安居·梧桐园公共租赁住房共有4套,其中:一室一厅3套,两室一厅1套。 地址:高新区均安路6号;
(24)惠民安居·友谊园公租房1套,一室一厅,地址:经开区友谊路46号;
(25)古汇公寓拥有公租房1套,单人间。 地址是:西乡塘区衡阳西路6号。 本项目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房。 产权单位、租金收入和经营管理均归广西古汇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租金标准按照《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自基[2015]5号)执行。 . 12). 首层及顶层租金标准为9.9元/平方米每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为11元。 /平方米·月。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按照所在社区标准执行,为每月1.65元/平方米。
上述(1)至(24)社区为 *** 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标准按照《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监物价[2015]12号)。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您所在社区的标准执行。
二、登记范围
已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但尚未分配实物租金的家庭和个人(简称“候补家庭”)。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9日9:00至2024年1月11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候补家庭应关注“南宁住建”或“用友家”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并按要求登录账号进行登记(具体情况见附件1、附件2)。 系统操作技术故障咨询热线:(工作时间联系,如无法接通可微信留言)。
如果候补家庭不熟练操作登记系统,主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和手机到风岭北苑南宁市社会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地址:风岭北苑4号)。青秀区大路岭路53号1号楼,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指导操作时间为1月9日至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咨询 *** :-,,。
前往风岭北苑南宁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到站南分站下车,距离地铁1号线东站A出口约1.5公里。
4. 租户类型标准
(1)实体分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申请单间配套公寓;
(2)如实物配租保证人数为2人,可申请租用一室一厅或配套设施齐全的单间;
(3)实体租金分配保障人口为3人。 若家庭成员有16岁以下,可申请一室一厅或单人间的租金分配。 如果家庭成员全部年满16周岁,可以申请租金分配。 户型包括两室一厅、一室一厅、或单间设施;
(四)保证人口4人及以上的,可申请租赁两室一厅、一室一厅、单间公寓。
注:登记期间,登记家庭可以变更登记的社区和户型,但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社区登记一种户型。
五、入围规则
登记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登记户数与可供房源数1:1的比例确定住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网站将公布现有住房和登记情况,并制定住房选择清单。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最终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
(1)排序规则
选房资格名单及选房顺序按照家庭保障资格申请获得批准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因批量审核同时批准安全资质的,按资质编号顺序确定。
(二)优先规则
1.租赁优先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 *** 令第7号)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租金分配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下情况将优先提供实体租金:
(一)独居老人;
(二)享受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三)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患有严重疾病、重度残疾(一级、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转入企业待业的军队干部、军人或参加过对外战争的民兵,或获得市 *** 支持的人。 一级以上者,给予英勇表彰、特殊贡献奖,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四)享受本市计划生育专项扶持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候补家庭,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材料。 优先租赁家庭按照担保资格审批时间顺序排序。 逾期不提供住房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优先租赁。
2.同年优先
当年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中,本市甲类(GZFA)城镇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优先于本市乙类(GZF)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农村家庭和个人在本市,以及新就业的大专院校和中专院校。 毕业生、农民工、用人单位集体向家庭(JZ)申请排序。
三、同时审批保护资质的优先原则
同时核准担保资格的,本市B类(GZF)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优先享受集中担保。雇主的申请家庭(JZ)。 )种类。
(三)优先租赁户比例限制规则
优先租赁户数占项目可用住房的比例不超过50%。
当优先户数量低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供住房的50%时,优先户将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剩余住房将作为非优先户选房。
当优先租住家庭数量大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售房数50%时,只有排在可售房数50%之前的优先租住家庭才能直接获得资格住房选择。 对超过可售住房数量50%的优先租赁家庭,应与其他户籍家庭进行排序,确定剩余可售住房的资格。 如果您仍未入围本批次选房,参加下一批实体租赁登记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 审核通过后才能被视为优先出租户。
6. 房屋选择与分配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具体选房资格名单、选房时间、网上选房操作流程等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提供发展局 *** 网站()、“南宁住建”、“用友家”等公众号等微信在线平台发布公告,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符合选房条件的候补家庭。 符合选房条件的候补家庭应及时查看上述网络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按要求参与选房。
7.温馨提醒
报名功能位于“南宁住建”、“用友家”微信公众号。 排队等候的家庭可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用友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登录账户并按要求注册。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公告、公示以及住房选配结果将在上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附录
1、新用户注册并登录公共租赁住房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用友家)
2、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登记手续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用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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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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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南宁市2024年之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遴选报名通知(2021年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遴选时间)》发布于: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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