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通行证、签注,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相应规定提出申请:
(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商务签证,应当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公司申请办理香港、澳门停留签证,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以下,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劳务公司所在地。
(三)军人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必须向军队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内地居民持停留签证赴香港,在香港或返回内地再次申请停留签证(包括补发或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申请其他居留签证的;办理香港赴澳门签证,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处)办理。
(五)内地居民持停留签证赴澳门,在澳门再次申请停留签证或返回内地时(包括同时换发或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申请办理办理澳门赴香港其他签证,可向广东省公安厅驻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处)办理。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非永久性居住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与法规。
2. 申请程序
(一)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通行证,应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相关询问,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备查; 军人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供查验。 必须保留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图像;
3、按要求提交或验证指纹信息;
4.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在非永久居留地申请往返香港、澳门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非永久居住地;
5、军人、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发的出入境证件批准函;
六、未实行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大陆居民还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签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相关询问,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往来香港、澳门通行证(同时办理往来香港、澳门通行证的除外);
2、与申请主题相关的申请材料;
3.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在非永久居留地申请往返香港、澳门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在非永久居住地;
4、军人、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发的出入境证件批准函;
五、未实行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大陆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或验证指纹信息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申请人须亲自到受理部门或相关指定机构提交或核实指纹信息。
2.年满16周岁并申请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必须采集或验证指纹,除非因指纹缺失或损坏而无法采集指纹; 未满16周岁的,应当根据监护人的意见决定是否采集指纹。 。
3、已被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指纹信息的,无需再次采集指纹,但可进行指纹验证。必需的; 若验证失败,经调查确认身份后,将重新采集指纹。
4.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停留签注的申请人,申请换发或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无需进行指纹验证。
五、指纹采集工作按照《电子普通护照指纹采集操作规范(试行)》执行。
(四)各种原因的申请条件及相关申请材料
1.探亲。
(一)申请条件:探亲长期在香港、澳门定居、居住、学习、工作的亲属; 申请人的配偶和18岁以下的子女可以一起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附带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提出的具有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申请。 探亲签注。
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 *** 驻香港、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和中国人民 *** 驻香港、澳门干部的内地亲属,另行规定。香港、澳门申请探亲香港、澳门。
(二)申请材料:提交赴港澳探亲亲属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须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若亲属为外籍人士,须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外国护照副本;
如亲属长期居住在香港,须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入境许可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如亲属在香港就业或就读,须提交相应的香港入境许可及有效旅行证件副本。
若有亲属定居澳门,须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若亲属为外籍人士,须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外国护照副本;
如亲属长期居住在澳门,须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逗留证或有效旅行证件副本;
如亲属在澳门就业,须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副本及有效旅行证件副本;
如亲属在澳门就读,须提交澳门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在学证明副本及有效旅行证件副本。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表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合法有效证明。
两年内再次申请前往香港或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姻亲除外)的,无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 商业。
(一)申请条件:前往香港、澳门从事经营活动或驾驶专用车辆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澳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人员。 “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经国家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以及境外企业在内地常驻代表机构。 申请多项商务签注的,企业须提前向当地有权批准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申请材料: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查; 企业人员还须提交企业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申请多次业务签注,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本人所属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 企业出具的在香港、澳门从事经营活动理由的声明。
企业备案时已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经营签注时无需再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团队旅游。
(一)申请条件: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赴香港、澳门旅游的团体旅游。
(二)申请材料:与申请主题相关的申请材料免征。
4、个人旅游。
(一)申请条件:在经营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的城市拥有常住户口的常住居民,或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非居民,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或澳门。
(二)申请材料:与申请主题相关的申请材料免征。
5. 留下来。
(一)申请条件: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港工作、学习、就业、居留、培训或作为家属赴港投靠亲属的; 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工作、学习、就业等的人员。 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的亲属。
(二)申请材料:赴港就业、求学、就业、居留、培训的人员,或以家属身份来港投靠亲属的人员,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相应入境许可证正本并提交一份副本。 如果通过劳务公司申请来港就业,还须提交当地相关商务部门签发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若逗留签证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证,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延期许可证正本,并提交副本。
拟赴澳门外派的,须提交中央人民 *** 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司核发的《驻澳人员未成年子女随行身份证明表》。
到澳门就读,须提交澳门高等教育支援办公室出具的《入学确认书》及澳门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如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而继续申请逗留签注,须向澳门高等教育机构提交。 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来澳就业须提交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澳门人力资源局发出的载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正本及澳门社会文化厅,并提交副本 如透过劳务公司申请来澳就业,还须提交出具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副本经当地相关商务机关办理;如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仍继续申请逗留签注,须向澳门治安警察局提交由入境事务处签发的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签名单局部门,或提交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厅签发的印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正本,并提交副本。
来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出的批准通知书正本,并提交副本。
6.其他。
(一)申请条件:因医疗、丧葬、探望危重病人、诉讼、考试、办理行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前往香港、澳门; 持香港(澳门)居留签证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2)申请材料:如持有香港(澳门)居留许可申请前往澳门(香港),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居留许可,并提交复印件。 如因其他特殊原因申请前往香港、澳门的,须提交与申请事项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申请方法
申请人须亲自递交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相应规定提出申请:
1.未满16周岁的人申请往返香港、澳门旅行证,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人陪同办理。 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件。
2.如您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可委托他人办理代表你。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 香港、澳门申请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3.如果您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公司赴香港、澳门就业,且在香港、澳门就业期间继续办理停留签注,劳务公司可以代您申请居留签注。 劳务经营公司必须事先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印章和负责人签名。
四、内地居民按规定向香港、澳门深圳、珠海签证处申请,可通过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五、各类背书的签发规定
(一)探亲签注(T)
探亲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可签发三个月签证,在香港、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
如果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签发三个月多次签证,且自首次入境之日起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90天;
申请赴香港、澳门探亲配偶并与香港、澳门配偶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签发一年内多次签证,每次在香港、澳门停留不超过90天。
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可签发一年内多次签证,每次在香港、澳门停留不超过90天。
随行申请人可办理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期相同的探亲签注。
(2) 商业背书(S)。
1.根据登记规定,登记企业人员可签发一次3个月签注、多次3个月签注、多次一年签注(不含赴澳签注)。 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得超过7天。 天空。
2.对未登记的企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发给三个月签注,在香港、澳门停留不超过7天。
三、驾驶专用运输车辆往来广东省与香港、澳门的人员,可签发三个月多次签证或一年多次签证,且每次在香港、澳门停留不超过7天。
(三)团体旅游签注(L)。 申请赴港时,可获发3个月的主要签证、3个月的二次签注、1年的一次签注和1年的二次签注。 每次在香港停留不超过7天; 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殊签证。 在某些情况下,可签发为期三个月的签注,每次在香港停留不得超过三天。 申请前往澳门,可签发三个月签证或一年签证,每次在澳门停留不得超过7天。
(四)个人旅游签注(G)。 申请去香港时,可以签发3个月的主要签证、3个月的二次签注、1年的一次签注和1年的二次签注。 每次在香港停留不超过7天; 对经批准开展多次“个人旅游”试点政策的城镇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多次一年期签注,并在香港停留每次停留不得超过7天。 申请前往澳门,可签发三个月签证或一年签证,每次在澳门停留不得超过7天。
(5) 停留签注(D)。
1. 赴港就业、求学、就业、居留、培训或作为家属依靠亲属的,发给多次签注; 签注的有效期以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入境许可证的最长有效期为准。 持证人须按照香港进入许可证的规定进出香港。
2. 为赴澳门就业、求学、打工或受雇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 如后续赴澳门,签注有效期以签发的《驻澳人员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书》上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为准中央人民 *** 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 如前往澳门就读,签注的有效期将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签发的《入学证明书确认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在澳门就业,签注的有效期须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澳门人力资源局、社会文化厅核准。 赴澳门工作人员的亲属,签注的有效期以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为准。 持有人在澳门逗留不得超过澳门逗留证的有效期。
(6)其他背书(Q)。
根据情况可签发三个月一次性签注和三个月二次签注;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多次前往香港、澳门的,可签发多次三个月签注; 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得超过14天。 。
6. 往来香港、澳门通行证签发规定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5年期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 十年期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年满16周岁(含申请人)及以上的申请人。
7. 头发更换和补发
(一)换发、补 *** 况。 港澳通行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发或者补发港澳通行证:
1、往返香港、澳门的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被盗;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所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
4、补充申请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无需注册;
5、持有该类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取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六、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香港、澳门通行证的情况。
(二)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在内地申请换发或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当按照首次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持有居留签证者申请续发或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申请在港澳逗留签注,须提交填妥的申请表及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证明其相关身份的证明或澳门有关部门。 。
八、申请证书的期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香港、澳门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 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 因当地交通不便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在常住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签注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30天内。
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就医、探望重症患者、参加葬礼等特殊情况,急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签注的,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紧急的原则优先审批。
九、特殊情况
(一)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澳门遗失或损毁,可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到深圳签证处或珠海签证处申领有效出入境通行证或澳门返回内地。
(二)持有香港、澳门停留签证的内地居民,在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停留签证遗失、损毁或者失效,急需返港的香港或澳门因特殊情况,可向深圳签证处或珠海签证处一次性申请持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澳门。
(三)已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要前往香港、澳门的,可办理往返香港、澳门通行证及其他自出入境起一次或两次有效的签注居住地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管理部门。 申请人除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中国护照原件和境外居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2024年渭南港澳通行证申办指南(渭南市护照申请咨询热线)》发布于:2024-01-19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