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两节期间稳就业促发展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生产、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两节期间实施扩就业、稳产业、促发展六项措施的通知》 《到2024年》(闽人社文[2023]152号)部署,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就业服务

(一)开展就业监测。 1月18日至2024年3月末,我市5000家企业(含榕委办[2017]10号列入的重点企业、龙头企业,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企业)限期内,各县(市、区、高新区等认定的重点企业)持续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动态监测开工、员工就业、复工、旷工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企业招聘岗位数量、工资、工作时间等变化情况,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各县(市)区要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设立就业服务专员。项目结合当地产业发展情况,摸清就业需求,建立工作台账,一企一策,提供一对一对接服务,帮助解决就业问题。

(二)搭建对接平台。 加强岗位信息集中采集,及时掌握各类用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私营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招聘岗位和临时用工需求信息。 2月19日(正月初十)起,启动“好年华福州”2024届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 针对不同求职群体,举办各类行业性、区域性、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 并将继续开展“人社总监进企业直播”、“就业快车”、“每周网上招聘会”等活动。

(三)深化中西部地区劳务合作。 继续实施中西部省份“10·20100”劳务合作基地建设工程。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建站补贴8万元,每年运营补贴6万元。 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就业补贴资金拨付。 依托劳务合作基地发布就业信息,春节后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和“点对点”的包机、火车、汽车,资金从就业中拨付补贴资金。 鼓励各县(市)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规范省际省际劳务合作的通知》(民人社文[2015])要求推荐省级劳务合作基地】第389号)。

2、鼓励稳就业、稳岗位

(四)对春节期间持续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励和补贴。 对于经经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并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员工队伍、保持一季度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和“链条大师”企业2024年,非福州籍员工将获得每人300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金。 奖励补贴方面,单个企业补贴资金上限为10万元,其中“连锁业主”企业补贴资金上限提高至20万元。 所需资金将从就业援助基金中提取。

(五)拓宽就业渠道。 鼓励企业开展用工调整。 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对通过就业调整将职工转移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企业和各类就业调整平台,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单个企业奖励补贴资金上限为10万元。 关注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两节”用工需求,加大灵活就业岗位信息、求职信息采集发布力度。 各县(市)区要加强零工市场的推广和利用,在产业园区部署人力资源服务网点,密集开展招聘对接活动,促进当地富余劳动力与用工企业有效对接。

(六)落实上岗激励和补贴。 2024年一季度,对我市各类企业引进新劳动力的社会机构(含商会)和企业“以旧换新”员工(老员工“引进新人”)提供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人均500元标准,对劳动者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补贴资金上限为20万元。 所需资金将从就业援助基金中提取。

(七)对重点企业给予外出招聘补贴。 针对规模以上企业、列入市 *** 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参加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全省、东部地区劳务合作等活动。西部、山海劳务合作、校园招聘等,或经市、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批准参加或举办异地招聘活动的,每家企业一次性获得3000元补贴省外1000元/次,省内1000元/次。 每家企业每年最多可获得2份补贴。 次(参加宁夏固原劳务招聘按实际次数给予补贴)。 所需资金从县(市)、区就业补贴资金中列支。

(八)继续降低失业保险费。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回报、一次性扩岗补贴等政策办理效率,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确保在2024年之一季度之前完成。

(九)加强校企合作。 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实施“即招即学、即入企业、入校、校企联合培养”的新型企业学徒培训。 符合规定的,中级工人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人班每人每年5000元。 每人每年给予企业补助6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贴资金或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用于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鼓励我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到我市诚信就业企业实习,给予每人300元的实习补贴,为期3个月。 所需资金从县(市)、区就业补贴资金中列支。

3、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十)开展“农民工暖城”系列活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载荣商会等相关部门定制“暖心礼包” “两节”期间为农民工开展一系列暖心活动,营造“温暖”“牢记人心”“欢乐节日”的良好氛围。

(十一)保障就业权益。 各县(市)、区应当指导用人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和农民工个人意愿,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农民工休息休假,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假。法规。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凝聚各成员单位合力,共同做好扩就业、稳就业工作。 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深入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泛宣传,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把 *** 政策切实转化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获得感。幸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各县(市)、区在活动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1 月 10 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天心神途传奇手游发布网

原文地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2024年两节期间稳就业促发展十一条措施》发布于:2024-01-19

发表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24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