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后,租金何时分配?

我市中心四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两种方式:实物租金分配和租金补贴。 在:

1、物流及租赁:

实体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在取得保障资格(即在各区登记保障资格)后,进入候补名单。 中心将根据房源情况统筹安排物流和租赁。 租金分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托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 保障家庭主申请人随机选择具体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中心与保障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交接手续。

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四市户籍的以下特殊困难群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将获得实物租金分配:

①民政部门确定的各类“基本保障”住房救助对象(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有困难子女的家庭);

②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家庭;

③7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

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原则上均享受租金补贴。

2、租金补贴: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登记并签订租金补贴协议次月起,按规定计算支付租金补贴。

领取租金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领取房屋租赁补贴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确保户主申请人或委托人办理租赁登记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清晰的产权证明材料。

住房租赁登记申请获批后,工作人员将通知相应保障家庭主申请人签订租赁补贴协议。 租金补贴从签订租金补贴协议的次月起计算。 每月补贴标准为:一人型878元/月,两人型1073元/月,三人型1268元/月; 原E类保本家庭351元。 /月亮。 地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台江区高桥路69号)三楼345窗口,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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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获得资格后,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何时分配出租?》发布于: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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