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中低收入家庭。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 离婚或户口不在城镇的个人,均算作单人户。
一、申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具有咸阳市户籍,并在咸阳市工作、生活;
2、家庭年人均可分配收入不超过咸阳市人均年可分配收入的80%;
3、申请人名下不拥有任何房产,或自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五年内未购买、捐赠或出售房地产;
5、目前未居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公共住房。
2、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到当地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要求完整填写。 社区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家庭进行现场检查。 核实情况后,对通过申请的家庭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 一般为十五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认可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的全部信息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员审核。 审核通过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市住房保障部门需要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将批准的申请者信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候补名单。 此时,申请人只需等待租金分配即可。
3. 租赁管理
(一)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应当与市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的管理单位签订《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并明确约定房屋的用途和使用要求。 、租赁期限、房屋退出等相关事宜。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为三年。 租赁期满后,符合担保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 续租时,必须签订新的书面租赁合同。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实行 *** 指导价,原则上按同地点市场租金的70%确定。 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并根据房屋的不同位置、结构、层次制定相应的调整系数。 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并公布。 租赁单位不得超出标准收费或者擅自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价格。
(三) *** 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按照 *** 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同级财政。 租金收入专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投资补贴以及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和利息。
(四)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须一次性缴纳6个月租金押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 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无违约责任的,押金予以退还,并可从押金中扣除承租人因违约而承担的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履行,但需要确定新的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照原合同剩余时间。 如果家庭没有共同申请人,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或者个人实行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 年度审核工作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由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实施。 每年12月31日前,街道办事处或者所在单位必须对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或者个人进行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符合继续保障条件的,经街道办事处或者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年度审查不符合继续保障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后,取消该家庭或个人的保障资格,并收回住房。 审核退出情况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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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申请咸阳公共租赁住房时,户口不在市区的是否算作单户家庭?》发布于: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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