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负责受理申请人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社区将在20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予以退回。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 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将报街道办事处初审。
(一)申请在新就业人员、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租用 *** 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审核审核。 单位公告后15日内,须报当地街道办事处。
(二)企业、开发区、工业园区自建、享受国家公共租赁住房优惠政策或 *** 提供一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验收由集中申请人审核办理。
1、加工材料
网上申请信息:
1、更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原件; 城镇低收入户必须提供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认证的低收入证明。
3、办理房产查询及房屋租(借)证。 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须提交房产证。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如果离婚,必须提交离婚证明或协议(全部原件)。 无咸阳市户籍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办理咸阳市居住证,并在咸阳市(含县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养老金(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医疗保险(含原农村联合医疗)、失业、工伤、公积金,家庭成员之一即可享受。
5、若车辆为申请人家庭成员所有,需上传车辆总价及税金,以及产权证或驾驶证原件; 如果车辆登记在家庭成员(法人或股东)名下,个体工商户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特殊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获批后,可优先护理。
2. 流程
1、填写《咸阳市租赁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其余申请信息与网上申请一致。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信息时,须携带原件,保留复印件。 )
2、申请人应当将相关资料和表格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报送。 社区居委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将报送街道办事处,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信息平台。
三、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对廉租房低收入家庭,街道民政部门应当进行审核,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并在信息平台中审核申请人的家庭信息。
4、区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同时,申请的家庭信息将在信息平台进行审核。
5、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区保障中心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初次公示后,将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工商登记、养老金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大数据比对,如不符合申请条件,将进行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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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符合条件的咸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到哪里提交?》发布于: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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