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根据现行政策,存款人在新建、改建、大修自己的房屋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具体资料:
1. 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面。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单身员工填写单身声明。
3、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内联,或者军官身份证、警察身份证(武警)、军人身份证。 如果您的配偶是华侨,请提供居住国护照。
4、借款人名下用于还款的银行借记卡。
5、借款人配偶在乌鲁木齐市中心未能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将收入纳入贷款金额计算的,需提供以下信息:借款人配偶出具的无贷款证明及缴款基础证明存款地点; 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需提供纳税证明或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并提供至少三个月的银行卡详细信息。 如果工资以现金支付,您必须提供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支付详细信息。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可在设有个人信用自助查询机的营业厅现场打印)。
7. 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必须出席面谈程序。 配偶(共同借款人)确实无法到场签署申请的,可以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手续的函件。
*申请各类住房公积金贷款均需提供以上信息*
2. 贷款项目所需资料
1. 建造自住住房所需文件
(一)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批准函》。
(二)区、县规划部门核发的《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建委审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项目预算机构出具的项目预算报告。
2、自住房屋装修所需材料
(一)《房产证》(复印件)。
(二)《土地使用证》。
(三)规划部门印发的《建筑设计红线图》。
(四)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项目预算机构出具的项目预算报告。
3、自住房屋检修所需材料
(一)《房产证》。
(二)乌鲁木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证书》。
(三)项目预算机构出具的项目预算报告。
在此提醒您:存款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合法合规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 如果您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虚构购房等欺骗手段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经查实,将被列入乌鲁木齐中心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影响今后的取款、贷款业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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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新建自有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新建自有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它要多少钱?》发布于: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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